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有哪些典型表现?
2024-11-19
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有哪些典型表现?
《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了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。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,也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必须杜绝和摒弃的。实践中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有:贯彻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单位、部门的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;工作中热衷于搞舆论造势、浮在表面;抓工作不讲实效,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;热衷于文山会海,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、以文件落实文件,不见诸实际行动;等等。
来源丨“国资廉语”微信公众号